1、定义
(1)我们:在本条款中指雅虎直达服务的提供商--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我们");
(2)客户:指通过营销服务中心向我们购买有关雅虎直达服务成功后,接受雅虎直达服务的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
(3)营销服务中心:指已预先获得我们授权,经与客户签订我们网络服务产品购买订单后、代客户向我们购买有关雅虎直达服务的各级营销服务中心;
(4)网络服务产品购买订单:客户与营销服务中心之间签订的、规定有关雅虎直达服务购买、收费、预订、通知、营销服务中心代客户进行有关操作的权利义务的协议,无论其名称为何;
(5)雅虎直达服务费用:客户为享受有关雅虎直达服务,而按照购买时网站上公布的价格,通过营销服务中心向我们支付的有关服务费用;按照我们在网上公开
(6)付费:系指营销服务中心代其客户在购买有关雅虎直达服务时支付雅虎直达服务费用之行为,以我们实际收到付费之日为准;
(7)购买成功:系指按规定付费后,雅虎直达服务实际开通。
2、知识产权
我们提供的雅虎直达服务中的所有内容受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保护。
3、确认与接受服务条款
(1)在使用雅虎直达服务前,客户须完全同意购买须知及本服务条款,并与营销服务中心签订我们网络服务产品购买订单,授权营销服务中心完成购买程序并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2)营销服务中心及客户承诺遵守我们的有关雅虎直达的全部规定及我们不时之修改,包括但不限于本条款、购买须知、我们制定的雅虎直达的其他相关政策和规定等。
4、营销服务中心及客户义务
(1)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保证提交的网站链接、标题和网站简介不能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违法、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或利益以及有违公序良俗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的链接。
(2)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保证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详尽和完整并与相关情况一致,没有任何可能引人误解的陈述和虚假信息。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同意接受我们电话、邮件、或上门拜访等方式确认。
(3)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保证同意本条款之效力如同亲自签字、盖章的书面条款一样,对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具有法律约束力。
(4)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必须保证提交的网站可以正常访问,必须保证网站内信息、网站服务或其它网站功能可以正常使用。不能正常访问的网站,我们有权中止服务,直至该网站得以正常访问且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书面通知我们为止。
(5)客户自行对其网站提供的内容、产品、服务等承担全部责任。
(6)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使用雅虎直达服务应当符合本服务条款、购买须知的要求,并保证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对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其他任何文件,也不构成对任何第三人任何形式的侵权,保证购买或使用雅虎直达服务时不具有任何恶意,保证我们不会因提供该雅虎直达服务而构成违法、违约或者对任何第三人的侵权、或面临或被牵涉进任何第三人提出的诉讼、索赔等;如上述事件发生,承诺补偿我们因该等事件而发生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等)。
5、我们义务与权利
(1)我们有义务按照本条款的规定为客户提供雅虎直达服务。
(2)我们有权使用客户注册信息中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客户联系有关我们雅虎直达服务事宜。
(3)我们有权随时删除含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有损他人名誉、利益、侵权等违法或有违公序良俗的信息或链接的网站链接。如果客户的网站因为以上原因被我们删除,客户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将不予退还。
(4)我们对雅虎直达客户的标题、简介、网站链接有最终确认权;对简介有权根据其网站内容进行适当修改,以使其符合相关性原则。
(5)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我们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时,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有关雅虎直达的当年服务费用。
(6)我们承诺不公开客户的名称、地址等注册信息(客户将这些信息发布在雅虎直达服务的标题、简介中除外);但有权要求披露的国家机关或按照法律我们应当披露的除外。
6、服务内容
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在向我们付费并且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的具体购买请求经我们审查之后,将享受我们提供的以下服务:
(1)客户享受该有关的雅虎直达服务;
(2)对任何由我们免费提供或作为促销手段赠送的服务或服务期,我们保留调整、变更甚至撤销的权利;
(3)我们有权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对雅虎直达的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加以更新,包括但不限于重新安排页面;
(4)我们不对客户使用雅虎直达服务后的网站访问量、产品销量、经营业绩、投资收益等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
7、申请及审核
(1)我们将在收到营销服务中心的服务费用后 2 个工作日内,处理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提交的信息。
(2)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提交的关键词注册信息购买成功后,将被立刻发布到网上的相关搜索结果页面。
8、服务开通及终止
(1)客户应当向营销服务中心或我们提交如下信息进行购买:
A.客户信息,包括联系人、公司名称、地址、Email、电话和传真、显示名称、网站简介及链接等;
B.其他我们要求提交的信息。
(2)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向我们提交的上述信息在服务条款有效期内发生任何变更,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应在该等信息变更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我们;由于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未能按时通知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应由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自行承担。
(3)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应完全履行其在本条款、我们网络服务产品购买订单和购买须知项下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规定提供注册资料、应我们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等;否则,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应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4)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同意支付该服务费用的行为并不保证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提交的雅虎直达服务请求一定会被我们通过提供;如果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提交的信息不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我们将提示不符合的原因,或者建议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修改有关信息。
(5)我们将于收到服务费用并且进行审核后依据本有关规定提供雅虎直达服务;在服务期内,如果购买者主动申请注销或终止雅虎直达服务,我们在本条款项下的义务即告终止,且不退还剩余服务费。
(6)鉴于我们无法对客户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全面的审核,由此造成的问题,我们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我们保留要求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提供材料证明其行为合法的权利。
(7)对下列情形,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由于任何原因导致雅虎直达服务未能购买成功,除非客户或营销服务中心能够证明我们在收到付费后因过错而未及时进行有关工作。
由于客户或营销服务中心的过错导致购买者遭受损失的。
(8)在下列情形下,我们有权暂停或注销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雅虎直达服务而无需向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发出任何通知,且客户及营销服务中心无权要求退款:
营销服务中心或客户违反购买须知、服务条款和我们的其他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客户的陈述与保证,以及在本条款中援引或者提到的任何其他规定和规章等。
依据有效的司法裁定和判决、政府命令等。
客户网站/网页的内容毁损我们或其他雅虎直达服务销售合作伙伴的服务品质或声誉,或者影响到雅虎直达服务购买访问的完整性和稳定性,以及其他情形。
9、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或避免的且对客户、营销服务中心和/或我们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立法,政府行为等。客户同意:鉴于互联网的特殊性,如黑客攻击、网络中断等,凡出现非我们过错之情形的,均为不可抗力。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履行不可能,我们不承担责任。
10、附则
(1)如本服务条款任何部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该部分视为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并修改,其它条款保留有效。
(2)对本条款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条款目的和文本原义以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标题仅供参考,不应在解释本条款时加以援引。
(3)我们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等,修改本条款、购买须知、雅虎直达服务形式等,并在http://windows.cn.yahoo.com/上等地方提示有关内容,但不另行通知客户或营销服务中心。客户如果不同意改动内容,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客户或营销服务中心继续使用雅虎直达服务,则视为客户接受有关变动。
(4)本条款最终解释权归我们所有。 |